浙江汽车归收厂

什么样子的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车辆报废是指,车辆到一 定使用年限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峻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需要强制报废。

报废车强制报废标准

在商务部新宣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机动车的强制报废的要求:对于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归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归收拆解企业按规定入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报废车报废流程

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报废车报废流程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实、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2、到牌证治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2、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3、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归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4、归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5、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归收证实》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归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车主办理车辆废旧手续时需预备的材料如下: 1、机动车行驶证;2、机动车登记证;3、车辆牌照;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6、事故车辆证实材料;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实”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汽车归收价格一览表请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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