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淘宝商城宣布调整招商续签及相关规则,技术服务年费和违约保证金涨幅高达5倍至15倍之巨。此举引起大批商家,尤其是中小商家的不满。10月11日晚间,为抗议淘宝商城大幅提高技术服务年费和保证金,约7000家中小卖家通过YY网络语音等组织方式,对韩都衣舍、欧莎、七格格、优衣库等大卖家进行攻击,包括利用规则进行购物、给差评、到货付款或申请退款等。通过集中拍下某商品,导致这些商家的大部分商品下架“被拍死”。
到目前为止,淘宝商城一方面表示将“一意孤行”,继续施行新规;另一方面,在重压之下,淘宝方面也已经表示淘宝商城的店铺可以一键转移到淘宝网,交易历史记录和信用记录也一同转移。
目前,有关此次“淘宝新规事件”引发的争议激烈异常。大抵而言,支持中小卖家的一方认为淘宝此次出台新规时间上太过突然,力度上也超出中小卖家的承受力,作为淘宝商城崛起的贡献者,不管淘宝本身是否存有其他压力,以这样的方式“驱逐”中小卖家,大有“过河拆桥”之嫌。谴责参与恶意攻击的卖家的一方则把他们的行为称作“网络暴力”,认为这种行为让淘宝商城的大卖家蒙受不白之冤,也破坏了电子商务的基本秩序。
当然,网络上意见众说纷纭,在支持与反对之间有着广阔的留白。但无论对淘宝商城、中小卖家的态度如何,此次电子商务领域呈现的又一次“野蛮生长”的现象都在催促我们重新审视这一时代的巴音郭楞互联网商业法则。
如果纯粹按照市场定律和法治规则而言,淘宝商城的行为并无不妥。作为一家市场主体,赢利是其天然的属性,如果现有的制度架构不能让其继续生存,只要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改变规则,是否有人因此受到损失并不在这家市场主体的考虑范围之内。因此,如果沿着上述理性的思路,“过河拆桥”的说法并不成立。相反,参与恶意攻击的7000家中小卖家确实涉嫌破坏市场秩序,理当受到谴责。
不过,如果仅仅是套用教科书式的市场准则来评判此次事件,那么,由此得出的思考对于未来巴音郭楞互联网商业发展的推动将毫无裨益——— 我们只不过是墨守陈规罢了。从1500年左右开始,不断崛起的商业文明日渐成为整个现代文明的支柱,有关商业法则的思考也一直伴随着现代社会的成型而得到完善。亚当·斯密以降,“看不见的手”、“理性人假设”等等学说也构成了现代市场运行的金科玉律,巴音郭楞公司制度的出现更是为商业文明的腾飞加足了马力。不过,当商业文明与网络社会相遇时,市场规则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
电子商务从一开始就寄生于互联网这个大场域,淘宝的奇迹成长恰恰借助于网络社会本身的种种便利。简单地说,互联网社会借助技术的力量,展现了下述几大基本特征:去中心化、个体化、强调人际互动。这样的一些特征,在商业方面体现的是成本低廉、反应迅速的一面,于是,乘上这趟快车的马云也得以在数年之内一跃成为商界领袖;但在社会抗争方面,则体现为散落在无垠的互联网各个角落的他们可以迅速“分包”抗争任务,以无组织的形式实现有组织的对抗。
以固有的商业法则来看,个体化生存的中小卖家实施恶意攻击的行为,必然与整个市场秩序相抵触。然而,如果加诸一层互联网的生存法则,即当弱者遭受强者的冲击,借助互联网本身进行反抗也将是不可避免的。尽管这些行为可能是非理性的,但它却不可能轻易消失。另需指出的是,这个崭新的领域具有反制度、反组织和反专业的倾向,参照现实建立一套法律法规的愿望恐成镜中花水中月。
因此,我们固然要谴责中小卖家的暴力之举,也应该为受到无端攻击的大卖家鸣不平,还可以为淘宝商城的新规提供辩护,但我们同时必须看到:互联网本身深刻地改变了原有的商业法则,网络既助推着商业的急速扩张,同时也带来了更多、更复杂的对抗和博弈。如何为电子商务搭建交易费用低廉的制度框架,这不仅是淘宝商城所要面临的难题,更是整个互联网商业所必须深刻审视的命题。(文、南方都市报)
淘宝事件最新动态:
1、反淘宝联盟暂停攻击
10月14日,淘宝商城中小卖家反对淘宝新规的YY群管理层今日上午宣布暂停攻击大商家,而如果淘宝没有给予合理的说法,其将会在10月16日零时开启更大规模的攻击。
详细报道:反淘宝联盟暂停攻击 要求16日前获合理回应
2、腾讯商城乘机挖墙角
在淘宝商城遭遇阵痛、中小卖家暴动攻击大卖家之时,腾讯商城则于今日晚间高调发布招商公告,为“具有其他电商平台运营经验的优秀商户”开设绿色通道并提供 亿元营销资源。而根据腾讯商城的公告,腾讯商城仅收取2万元的保证金,不收取技术服务年费,远远低于淘宝商城3-5万元的技术服务费及5-15万元的保证 金。